高層建筑結構施工用腳手架驗收與使用說明
發布時間:2014-03-19 瀏覽量:11908高層建筑結構施工用腳手架是隨著結構施工向上搭設的。腳手架也必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架體搭設完畢后,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會同爬架單位對下列項目進行調試與檢驗,調試與檢驗情況應作詳細的書面記錄:
架體結構中采用扣件式腳手桿件搭設的部分,應對扣件擰緊質量按50%的比例進行抽查,合格率應達到95%以上;
對所有螺紋連接處進行全數檢查;
對架體整個防護情況進行檢查;
其他必須的檢驗調試項目。
架體調試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投入使用的手續。
高層建筑結構施工用懸挑架的使用
(1)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撐,纜繩鋼絲、混凝土的輸送管道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外墻裝飾施工時應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超過300kg/m2,同時施工不得超過2層;
(2)結構施工時嚴禁將外架做支模架,不得在外架上堆放鋼筋、木方、電纜等材料;
(3)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后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4)應設專人負責對腳手架進行經常檢查和保修,在六級大風與大雨后停用超過一個月后復工前必須經檢查后方可上架操作;
(5)應檢查主節點處桿件的安裝,連墻體,支撐,門洞等的構造是否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扣件螺栓是否松動,腳手架立柱的沉降與垂直度允許偏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6)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桿件:
1)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
2)連墻體;
3)支撐;
4)欄桿,踢腳板;
5)安全防護設施。